法律问答

二辆非机动车道出現碰擦,在其中一方负伤,责任事故还要评定中,未负伤的一方必须为负伤的一方垫款治疗费吗,义务区划出去之后,未负伤的一方必须赔偿负伤一方误工费吗?

2020-02-28 18:15: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
      
    一、保险公司在保险最高限额内优先赔偿。目前,交强险有责赔偿的限额是12万元。无责限额是2万元。
      
    二、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根据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作区别对待。
      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形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受伤,误工费怎么算?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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