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开后,公司的负责人没有给我离开,公司的同事以我的名义出售保险,赚取新的公司奖金,和他们的薪水,以及他们的晋升,现在钱打到了我的薪水卡,我需要回来吗?

2020-02-28 20:5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者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
    2、劳动者依法提起申请的离职,用人单位应在离职日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并结清工资;
    3、劳动者如果因工作交接未完成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扣除全部工资违法;
    4、发生争议了,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造成损失的举证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充足理由证明劳动者交接工作没做好,劳动者可以主张限期支付克扣工资。
  •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用人单位没有出具的,劳动者可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您好,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保险,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要求公司为你补缴社保。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首先要确认你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