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我结婚之前,我为我的朋友买了一辆车。现在我离婚了,但我的前妻要起诉我把我的财产藏起来。

离婚
2020-02-28 21:4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如果婚内财产协议有效,一般离婚按协议来处理财产问题。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离婚一年后,发现前妻隐瞒夫妻共有财产可以起诉。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在结婚时,都有男方向女方给付彩礼的习俗。而且在男女双方确定恋爱关系,日常交往过程中,双方出于表达自己的心意等目的,肯定会有赠送对方财物的行为。那么,离婚时彩礼怎样处理?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离婚时彩礼怎么处理的知识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相关知识  哪些财产属于彩礼,婚前给女方的财产都可以作为彩礼吗?  在一些地区,男女双方确定关系后,按照当地习俗男方会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产,表示其欲与对方结婚的诚意。  因此,如果一方向对方支付财物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的,为了与对方结婚必须给的钱,就属于彩礼钱。如果不是按照当地风俗给对方的财物,是双方感情好的情况下自愿给予的,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于彩礼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