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于美国出版教科书(书名称没有注册商标),使用在培训机构的宣传单上面,是否有侵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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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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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和版权是两种保护体系,只要商标局审批下来,注册商标就可以使用。但是商标分45个类别,您只注册了其中的一个,如果别人登记了版权,对您以后发展其他的行业就会有一个重大的屏障。
(例如你是做卫浴的,注册了11类,而21类厨房用具没有注册,您以后想发展一系列的产品就不行了。)而且版权保护的范围很广,他保护协议成员国里170多个国家,对您以后向国外发展有很大的不利。
就算您现在在其他类别上注册或在国外注册,他随时都可以拿版权去撤销您所注册的商标。rn同样的道理,如果他的版权在先,然后才有了你的商标注册申请,其实他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评委取消你的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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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标准如下:
一、未撤销之前的注册商标均应受到保护;
二、准确判定近似商标;
三、正确判断类似商品;
四、不以商品质量的优劣作为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标准;
五、商标注册人的违法使用不影响对商标侵权的认定;
七、综合衡量其他因素。 在商标侵权案件认定过程中,除上述需要把握的因素外,还有可能涉及其他因素,如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具体使用方式、主观过错程度及商品的零部件与整体之间的关系等。由于个案涉及的其他因素不一致,对商标侵权的认定也会不一致。就商标的知名度而论,即使是驰名商标,也有知名度高低的区别。一般来说,知名度越高,受保护的范围就越宽,他人擅自使用时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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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