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爷爷去世了,奶奶还活着。现在房子已经卖了,钱该怎么分配?爷爷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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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纠纷涉及的情况较多,以《婚姻法》为例,《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
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
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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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中有一套住房,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债务人住房面积较大的,可以强制执行,并给予被执行人小面积住房居住,也可以给予五至八年的房屋租金让其自行寻找住所。
2、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有住所可以供其居住的,可以强制执行。
3、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
债务转移名下房屋的,法院可以撤销转移,并强制执行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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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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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