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网上找到了一家保证公司,他让我支付100元信息费我说4万元,他说让我支付4000公斤定金,在所有电话关机后我想问问这样的问题是否可以起诉。

2020-02-29 09:35: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保证期间的长短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没有约定时按法律规定。 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了保证期间,只要这个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主债务履行期限,法律会尊重其约定。
    自主债务人的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开始计算。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则由法律直接规定。此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三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不明的情况。
    这种情形如何处理,有明确的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条第2款,“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是连带保证,那么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担保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