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妇二人户下无房无贷,一方接纳了一套爸爸妈妈的赠予房,再购房贷款按首套還是二套房?

离婚
2020-02-29 09:54: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2018离婚后首套房认定:

    离婚后购买的额房算二套房。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再贷款买房,不算二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  婚后买房做按揭现在银行多要求夫妻双方一起办手续,签订连带保证合同书,避免以后的法律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对方产进行分割,通常平均分配。
  •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产生的债务另一方应否负责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主要是看其负债的缘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判定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可按个人债务处理:
    (1)夫妻双方不存在举债的合意且未共同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2)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双方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或道德义务;
    (3)债务形成时,债权人有理由相信该债务不是为债务人的家庭共同利益而设立。
  • 最新首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