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表侄女的姓名办了宅基地证,她在户籍在我村,但北京定居并与北京户口的市结了婚,她想申请办理公租房,因宅基地证不可以申请办理,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表侄女才可以北京审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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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条件是申请廉租房的关键,建议可以到当地社区或者街道办咨询了解。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特困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
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市政府认定的优抚对象的家庭。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并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
抚养关系。
3.无房户即家庭成员名下不拥有任何形式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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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落户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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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7个条件。市民可去户口所在社区申请,如果审核通过,就可以申请到廉租房。 申请廉租房需要有以下7个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口;
2、家庭成员中有一个人在本市居住5年以上,其他成员居住两年以上;
3、家庭人均月收入608元以下,现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
5、在房改和拆迁过程中未购买过房改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和货币补偿安置;
6、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未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7、未享受过购买解困房、安局房、经济适用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私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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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