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了钱,我还欠着它,那个人还了钱,她去了世界,她女儿从我那里拿了一张钞票,我没有别人。

2020-02-29 11:10: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效讨债的条件有:
    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欠条、借条、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需注意的是,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如果债务人是公司,则应盖有债务人的印章;如果债务人是个人,那么必须有债务人亲笔签名。
    第二,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
    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 没有欠条,若有其他的证据可以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也可以提起诉讼。只要有完整的证明链条和证明力,法院会支持你的请求的。
    但要注意,我国《民法总则》规定,普通诉讼时效的时效期是3年,借款合同纠纷适用于普通诉讼。
    超过3年,债务人就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法院不会再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 公司破产不会优先处理欠款。欠款属于普通债权,公司破产不会优先清偿。
    公司破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清偿职工的工资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费用,再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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