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被迫写了一张便条,父亲和他不知道,两个人拖着父亲,不写一张便条,不放手,不能父亲写。这张便条有效吗?我们该报警吗?

2020-02-29 13:47: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是否有效需要看未成年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如果未成年人在十周岁以下的话,该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写欠条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欠条自然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未成年人在十周岁以上的话,那么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此时如果欠条的内容是他所能单独承担的,那么该民事活动属于有效民事活动,欠条是有效的。
    但是欠条的内容不是他所能承担的而需要监护人的支持的话,那么该欠条如果没有监护人的同意而签下的话,是属于无效的民事活动。欠条也认定无效。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 债务人在将欠款还给债权人之后,没有向债权人索要欠条,也没有销毁,那么债权人事后仍然可以依据手上所持有的欠条要求债务人还款,欠条就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证据。此时,如果债务人有证据举证自己已经还款,才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否则,债务人必须再次履行欠条上的还款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 遇到老板不发工资、只给欠条的事情,当事人要与其他一同被拖欠的工友一起,搜集真实的各种证据,比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欠条、工资被拖欠的金额和人数、拖欠的时间跨度、完成了多少的工作量、老板的个人信息等,写好书面材料后,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并配合这样的部门一起催讨工资。如果还是不得工资的话,就向法院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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