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20年前,我无偿离职。我付给这个单位三年的钱。然后单位给了我一个假期。那时,我没有支付养老保险。当我收到这份声明时,这个单位既没有付给我薪水,也没有付给我任何薪水。我仍然有一种疾病。现在我到了退休年龄。单位要我补足大约6万元。我没钱。我不知道这个单位做得是否正确。我的邻居不工作,但单位支付了费用。

2020-02-29 13:50: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你是退休员工你可以,找人陪你一起,带上你的身份证,退休证,领退休金的银行卡,去当地劳动局社保中心去查询,他们能帮助你查明问题及解决的方法,之前的养老金也会补发。

    退休金指的是一个人因为年龄或其他因素从某一工作退下来。
    公司或雇主必须给予的一次性较大额酬劳。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职业有不同的指定年龄或年资,超过此年岁的职员,被视作想再继续工作也不合适,所以可以自行选择要不要继续工作,此时雇主必须给予一笔大额金钱作为劳工劳苦一生的奖励,并以此作为不工作后的养老生活费和医疗费来源。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在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一般情况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在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应该是劳动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 1、工资债权优先于担保物权抵押权)。
      
    2、在企业破产案件中,担保物权享有人可以在破产分配中直接就该担保物权获得优先清偿,不需要参与破产财产分配。如就担保物的价值清偿后仍不能全额偿还的,剩余债权可以普通债权的形式申请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3、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工资债权优先于税款、罚款及普通债权,但不能优先于担保物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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