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现在是六年级,只是发现登记册和家庭名字不一样,学校名字错了,谁负责?

2020-02-29 14:4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 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由此看,我国法律也规定了成年人也可以依法更改姓名,而不区分是否是成年人。所以,成年人申请依法更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 1、如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与户口无关,但一般而言孩子的户口总是迁往约定或者由法院判决的对孩子享有抚养权的一方。
    2、监护权源于监护人资格,根据《婚姻法》,离婚后,无论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孩子的亲生父母都仍是孩子的监护人,因此,对亲生孩子享有血缘性质的监护权;监护权虽大于抚养权,但对于离异后孩子的父母,考虑到孩子一般只能随一方生活,因此抚养权只能由一方拥有,但未享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可以通过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大额医疗费等方式行使对孩子的监护权,所以并不矛盾。
    3、关于财产协议的有效性要看了具体协议内容了,常规本人签字、内容又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应为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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