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据说我赌输了10万日元,我给他们打电话,说他们赌在澳门的人,然后输了10万日元,让我借钱的他们现在可以向我要钱报警吗?

2020-02-29 16:07: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赌债法律不保护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因赌博而欠的债,称为赌债
    法规;
    第一,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关系,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规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当然赌债就无效;
    第二,赌债虽经借条赋予其合法的外衣,但掩盖的是其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
    第三,由于赌债偿还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受领赌债属于不当得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一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一方。
  • 解答如下:
    1、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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