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一辆摩托车撞了,叫了警察,把车开走了,但我不在医院,我在急诊室花钱,汽车保险没有赔偿

其它
2020-02-29 18:09: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理赔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3、 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4、 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
    5、 护理费:一般都是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日期计算:法院认可的数额为50元/天到60元/天。
    6、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常乘坐标准等确定,有票据的根据票据来,没有票据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几百元;
    7、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来确定。每天的误工费,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确定;
    8、 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
  • 通常情况下,被车撞了应该找对方赔钱,对方会找保险公司来处理,给你的损失定价,然后对方拿你的发票去保险公司报销。请记住,你的损失第一责任人是对方。如果被撞了找不到对方,需要开具公安部门事故证明,自己保险公司仅赔7成。
  • 车险理赔要注意哪些事项:  
    (1)发生事故时不要私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小损失理赔不值得  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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