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汽车撞到住院的脾全切除,在职劳动者按照什么标准赔偿

2020-02-29 19:04: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双方责任。
    2、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车辆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肇事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受害人家属有权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告人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
    4、如果肇事司机驾驶车辆属于私人行为的,则应当由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肇事司机驾驶车辆属于履行职务行为的,则应当由其雇主或其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如果肇事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应当首先由交强险在第三者责任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再由交强险在第三者责任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仍有不足的,由肇事司机或其雇主、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6、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
    7、受害人家属应当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亡认定,然后请求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双方可以先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家属有权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法院起诉。
    8、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
  •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如下: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
    间接损失的赔偿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 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将肇事方、保险公司起诉索赔。
  •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款规定,员工下班途中被车撞伤,如果是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且在事故中被交通警察部门认定不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员工在下班路上被车撞伤,无论是否认定为工伤,员工都有权按照人身伤害侵权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3)20号)规定向轿车方主张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和《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员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赔偿后,享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除医疗费用之外的其它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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