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今年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用2008年的支付标准支付许可证,请问律师如此合理,合法吗?

拆迁补偿
2020-02-29 19:1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一般不会影响合同效力。并且,如果房屋已经纳入拆迁范围,房主一般也不会出售房屋,所以你提这问题一般都是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再遇到拆迁。
    主流的观点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系争房屋征收公告发布时间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属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均无法预见的情况,也不属于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范围。
    一方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东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协商确定。现在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各拆迁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拟定补偿的参考标准作为双方协商的依据,但不是强制或硬性的标准。
    因此赔偿标准请您向东城区办事处咨询。 对于房屋装修较特殊的都可参考各镇区参考补偿标准执行,如不满意可用评估的方法解决。具体法规或参考《东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东莞市城市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业停产补偿标准》等。
  • 农村拆迁住房补贴标准是什么,  国家对农村拆迁住房补贴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拆迁补助费和过渡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