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一年前我跟他人借走十万,那个人叫我爸爸在借据上写了贷款担保人,他如今要提起诉讼我和邻居爸爸,我爸爸要给我还吗?假如不还,我爸爸会把打进信用黑名单吗?

2020-02-29 20:5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欠款人是否要求其提供担保?
    如果你的诉讼请求中只是要求对方清偿借款,法院不应要求你提供担保;
      如果你要对对方财产实施保全措施,一般要求要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借条担保人诉讼时效:首先要确定是承担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如果是连带保证,当借条的还款时间届满之日,债权人需要在保证期间6个月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就消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为2年。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债权人需要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经过强制执行仍然不能履行的,保证人开始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为2年。

  • 1、欠条一式两份,债权人也要在上面签字确认知晓夫妻财产独立且各人名下债务由各人承担,这样才属于个人之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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