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贷公司散伙,债务能够 出让给公司股东吗?

其它
2020-02-29 21:06: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公司清算分为两种,一种为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一种是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资不抵债时依照《企业破产法》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
    正常清算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也就是说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排在清算费用之后。这时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公司有能力支付员工的相关补偿。

  • 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二、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三、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3、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4、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5、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定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 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流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鉴定贷款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贷款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贷款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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