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企业工作中了三个月了,但是企业几乎没有发表工资单让我们职工,全部的,造成人们如今每一月工资怎么算,扣了是多少,也不清晰,是违反规定的吗?

2020-02-29 23:18: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加班工资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下列款项:
    (一)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代扣的其他款项。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每月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工资总额平均数,除以其每月参保职工的平均数确定。其中,用人单位上年度生育保险的缴费月数不超过6个月的,计算生育津贴基数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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