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父母的名义买的房子现在不能住了。 我想问一下如何做住房财产公证

公证
2020-03-01 06:59: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继承法》,办理继承公证必须:①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②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③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④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⑤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⑥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婚前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在我结婚时加上妻子的名子如果离婚了房产怎么分?父母出资为儿子购置的房屋,结婚时添加儿媳的名字,是父母对儿子和儿媳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法释[2003]19号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由于遗嘱公证时间较长,程序繁杂,所以办理遗嘱公证须先到公证处与公证员预约。预约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护照等;
    2、立遗嘱人为夫妻双方的,应提供结婚证;立遗嘱人配偶死亡的,应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及立遗嘱人的未再婚证明;
    3、立遗嘱人所处分财产的财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票据、存折、存款证明、车辆登记证、购车发票、股权登记证书及其他财产证明等;
    4、由立遗嘱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立遗嘱人家庭成员情况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信样本向公证员咨询领取);
    5、立遗嘱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或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应提供区级以上(含)医院(指定医院)出具的立遗嘱人神志、思维、语言表达状况的诊断证明;
    6、遗嘱草稿;
    7、立遗嘱人须持以上材料亲自(不得委托他人)到公证处办理;
    8、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