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城镇户口结婚后男方是农村户口我能迁入农村户口吗?

2018-09-12 10:15: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迁移户口本身,并不具有”非转农“的功能:
      
    1、在当事人双方的结婚年限达到配偶户口所在地的户籍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当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其户口入户的前提下;
      
    2、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当地挂靠,但并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3、当事人是”非农业“户口的,迁移户口本身,户口性质是不能转变成”农业户口“的;
      
    4、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等,事先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 户口迁移的手续及所需要的材料如下:(适用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 离婚时农村房屋分割办法入下:
    1、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2、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即夫妻双方结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双方结婚后,该房也确实归夫妻双方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3、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4、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 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