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将近十年。 在公司不同意突然调动之前别人就接手了我的工作单位。 今天她宣布了代替我工作。 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0-03-01 12:0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中常见约定“单位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单方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但此种约定并不意味着单位可以随意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如单方调岗应由以下几个方面做合理性审查:

    1、调岗是否有明确法律依据。如员工不胜任原岗位工作、孕期妇女因身体原因需调离原岗位等。

    2、是否属单位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员工所在岗位性质有此需要且属于单位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员工具有服从义务。

    3、调整前后劳动者工资水平是否相当、无大幅改变。

    4、调岗不具有侮辱性或惩罚性。

    5、工作条件和劳动便利是否可以维持,劳动者增加的劳动成本是否有补助。工作环境、在途时间等都是劳动者入职时考虑的劳动成本问题,岗位改变造成劳动者劳动成本增多超出劳动者预期,要求劳动者一味服从违反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

    6、调岗是否改变了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
  • 原则上,在调岗时,没有经过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在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公开流程单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根据明确的岗位和薪酬对应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调岗的决定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以此来逼迫劳动者辞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 实践中,不少劳动者存在理解误区,认为其工作岗位一概不能调整。事实上,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调岗进行了相应的约定,或是在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作岗位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可对劳动者进行岗位调整,但调岗行为本身需具有合理性,且不得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
    在劳动合同中只约定岗位而未约定如何调岗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亦可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列情形下对劳动者进行岗位调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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