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朋友因寻衅滋事被刑拘,可否办理取保候审,应在何时办理。怎么办理

刑事辩护
2018-09-12 10:2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4、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5、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6、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其提供一至二名保证人:
    (一)无力交纳保证金的;
    (二)未成年人或者具有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情形的。
    7、对同一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与保证金保证。
  • 取保候审以后,应当配合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应当做到随传随到接受讯问。如果涉嫌犯罪,应当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期间,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如果案件没有撤销,那就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再到法院审判,最后执行!

    如果在取保候审的一年期限内,公安机关还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如果在此期限内,侦查得到相关有罪证据,会按照以上程序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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