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脑震荡,左侧骨折,左眼青肿充血,住院治疗费除外,可以请求毁容费、精神损失费吗?

2020-03-01 13:27: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属于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你们双方自愿分居就可以,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
    一方要求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失费在我国法律山没有相关的依据,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认同。
  •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2月20日《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灭失或者毁坏。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一方存在打人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但是这种情况下,通常只会在被打者没有法律规定的过错的情况下,依法请求打人的一方支付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并不会因为该方存在打人的过错而剥夺其离婚财产分割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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