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夫妇不想离婚,他不出面,法院的发票也不来,我和法院到他家也不出面,怎么办?

离婚
2020-03-02 01:35: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规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必须都出庭,被告如果经过两次法院传票传唤拒不到庭,法院可以依法拘传当事人到庭,第二,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必须支付孩子抚养费,具体支付方式和额度,双方自行协议,达不成协议,由法院判决。《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若有人到法院起诉你,法院将以传票的方式知会你开庭的时间地点案由原告。传票一般会以邮寄形式传达给你,有需要的话(如多次邮寄不成功)就由法院工作人员将传票送达给你。法院会依据传票上的日期开庭审理该案件,如果你方不出庭的话,法院就会作出缺席判决,相对来说对你是不利的,另外就是如果法院判决你有还款义务,那么对方极有可能会申请拍卖你的房产,以抵充借款。
  • 如果你收到法院离婚传票后,应该按照开庭时间准备应诉,并在举证时间内提交证据材料,也可请求法院进行调解。《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对方没有以上应准予离婚的证据,你也表示不愿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准予离婚的。对方须在第一次起诉半年后重新起诉离婚。
    我国新婚姻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所谓婚姻自由,就是结婚自由,离婚亦自由。向法院起诉更是每个人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