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可以不支付工资两个月提交劳动仲裁吗?

仲裁
2020-03-02 02:0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起诉:裁决之后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两审制,即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管辖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管辖地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获得赔偿:根据判决结果,被告企业必须执行补偿或赔偿义务,原告方获得赔偿。
  • 劳动法中“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在劳动仲裁时,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福利保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
    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 发生劳动争议,计算经济补偿时应当按实际拿到的工资为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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