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班说工资到试用期后3天工作了20天左右,说没有晋升,说我不想干,说我当事人告诉上司,突然辞职了。 只给工资的一半。 怎么现在就去? 我会把工资全部退回去。 现在就要走,你必须这样做。 我还没有签合同

2020-03-02 03:4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情况。当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时 ,劳动者可以去哪投诉呢?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 企业破产之后对债务的清偿按照以下顺序: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本顺序内的清偿都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利益,之后再对其他债权进行偿还。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继保障职工权利之后应当清偿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普通的货币债务或者其他因租赁等产生的债务。
    由此可知,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
  • 用人单位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任意地给处在试用期的员工确定工资水平,而应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据了解,所谓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最低限度内支付的足以维持员工及其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应该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的。
    不管试用期之后是否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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