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在2019年企业职业病体检中查出来左耳轻微失聪20db与40db中间,自己办公环境有噪声,在职人员三年,我想问一下我能申请办理职业危害吗?,能够得道成仙企业的赔偿吗?

其它
2020-03-02 07:41: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业病赔偿程序;  
    1、如果自己长期在煤矿、采石场或有毒有害等场所工作,发现自己身体不适,一定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诊断,确认为职业病后,再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 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
    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
    中国政府规定诊断为规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给予经济赔偿,因此,也有称这类疾病为需赔偿的疾病。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
  • 您好!具体是哪类噪音,工厂噪音,建筑噪音还是其它 不同噪音有不同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标准值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昼间夜间0类50分贝40分贝1类55分贝45分贝2类60分贝50分贝3类65分贝55分贝4类70分贝55分贝3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4夜间突发噪声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1.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2.标准值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昼间夜间一类55分贝45分贝二类60分贝50分贝三类65分贝55分贝四类70分贝55分贝
    3.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一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二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三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四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4.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5.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希望能帮到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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