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我的前夫和他的家人不让我带孩子出去玩游戏,如果我起诉他,我会吗?

离婚
2020-03-02 13:40: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离婚后约定具有探视的权利,对方据不让探视,可以向法院起诉探视权,一 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 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中 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 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 恢复探望的权利。”由此可 见,探视权是一项法定权利,而且对不随子女生活一方而言可不附任何前提条件享有这一权利。
  • 探视权属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父母的法定权利,一般在离婚时作出约定。如果已经约定,可以申请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起诉然后再申请执行。 3月份刚离婚,如果没有特别原因,不好变更。
    但如果你的条件优于男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比如男方因为工作原因无法照顾孩子也是原因之一,可以起诉变更抚养关系。但如果有新的男友,最好征求一下意见为好。
  •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
    我国2001年4月28日修改并颁布实施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
  •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 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5)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 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