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在一般金融公司的汽车抵押贷款,因为没有处理偿还的汽车被贷款公司拿走了,现在想收回的汽车被告知汽车已经卖了,我还能回来吗?

2020-03-02 14:37: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汽车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一)一般情况下,贷款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定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  
    4、能为汽车抵押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5、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北京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全国范围内的合法车辆;  
    (2)车主年龄在18—65岁;  
    (3)有固定工作、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出厂日期在5年以内的非营运汽车  
    (5)购置价在5万元以上(国产车、进口车均可);  
    (6)车辆全款购买且未抵押。
  • 办理车辆抵押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
    1、车主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车辆所有权证明文件。这其中包括汽车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证、养路费缴讫证、保险单据、车船使用证、公司定编证等。
    证明您对该车拥有所有权的材料准备的越齐全,办理过程越简便,提高贷款成功率。
    注意事项:
    1、车辆抵押,是要进行登记的,不登记抵押无效:抵押登记时应当出示车辆所有权证明;
    2、签订抵押合同的话,建议你做一个抵押登记在车管所做的;
    3、 银行一般不接受汽车抵押业务,若需要贷款业务的话可到民间贷款公司办理,来解决基金周转困难的局面。
  • 借条有借款金额、利息及签名,应是有效的。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至于能否连本带利讨回,关键是看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效,又关键是看你是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是否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建议债权人提出还款主张并让对方提出还款期限、订出还款计划等,并让对方签名以此作出主张权利的起始时间的计算依据,应该说连本带利讨回问题不大。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银行起诉后拒不还款的,法院强制执行,冻结你名下其他银行资金,或查封你名下资产如房产、汽车等,最后拍卖后来偿还银行贷款,如果没有可以执行的资产,那你就会被拘留,严重的会有牢狱之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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