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个人合租两室的房子,我和A住一间,租金各900每月,B住另一间,租金1200每月,押金为一个月租金.现我因工作需要调离上海要退租,A要我付整套房子的违约金3000元,否则就不把欠我的2000元归还,当初租房子我替A交的租金,未写欠条,我该怎么办?谢谢

2018-07-03 06: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1、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2、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形分项计算损失数额。
  • 欠条写法:标题:借款的写借据、借条,欠货款的写欠条;内容:写清楚出借人姓名(可以不写)、借款人姓名(要和身份证、居住证姓名一致)、借款金额(大、小写一致)、借款用途(可以不写)、借款期限(可以不写)、利息(可以不写);署名:不论标题、内容由出借人或借款人书写,或打印,借款人必须亲笔签名,写明借款日期。需要说明的问题:出借人要留存借款人身份证、居住证、工作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如果借款数额较大,通过银行转账,可以写明双方银行账号,出借人留存银行转账凭证。
    见:借据今因需要,向借款(大写)元(¥元),利息为,期限个月。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年月日
  • 即使欠条上没有写逾期未还款的滞纳金或违约金的,则在出借人要求还款之后对方不还款的,则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可以主张利息。法律规定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九、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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