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户口簿可以向派出所提交户口证明吗?

2020-03-02 18:23: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当事人属于无户口人员的,应由父母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非(未)婚生育情况说明“;
    2、再凭上述证明及证件,去指定的机构(如:妇幼保健院)等,申请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后,再去孩子的出生地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再带上出生证明、亲子鉴定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后,就可以领取户口本了。
  •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一方在外省市工作,另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可到本市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在外省市工作的一方必须亲自来本市办理登记手续,不得委托亲友、律师或其他人代办。
      第二十一条规定: 申请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登记,须持《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以及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集体土地,如果户口迁走,则该村宅基地、农用地以及涉及以后拆迁征地的补偿款,均无该人的分配额度。但是已经占用的宅基地,无法收回,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征地后,不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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