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要求我在一家工厂做一线工作7年,因为今年工厂搬家了,现在不走,是否能得到补偿,今年53岁。

2020-03-03 03:47: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单位搬迁异地,要看迁址本身给劳动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2、如虽有搬迁行为,但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此搬迁不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一般需要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协商不成的自行离职,则很难给予赔偿。以上就是工厂搬迁员工补偿标准问题的答案
  • 工厂搬迁搬出多少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关键看公司搬迁是否因为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对此,各地有不同的规定,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苏州市规定“用人单位在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搬迁的(姑苏区、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园区),原则上单位不需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看当地是如何规定的。
  • 根据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