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哥哥在看守所拘押,要15奇才出去。亲人想来探望,我想问一下在什么时候,必须办哪些办理手续才可以看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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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判决之前的先期羁押都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应以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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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
具体的拘留时间与其所触犯的法律有关,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
2.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长15天。
3.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最长时间为15天。
通常治安拘留,一般为1至15天,合并执行不超过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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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 [1] 。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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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