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男朋友来自新加坡!我们没有结婚证书!现在我们分手了!我们有一个新生的女儿!但他不想负责任!他不付钱!我该怎么办?

2020-03-03 08:3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 你好,你们没领结婚证,就是说你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受婚姻法保护,属于同居关系,所以无需离婚,只要解除同居关系分开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孩子真的生下来后,那么对孩子你们两个都是有抚养义务的,一般抚养义务是在18岁止。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为工资的20%或是30%。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所以建议你及时收集好证据;细节关系切身利益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大致可归纳为: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而个人债务一般归纳为: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带来的债务为接受遗嘱或赠与一方的个人债务。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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