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9月,法律教师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负全责,目前治疗费用14.2w后续治疗wf2w农村损害系数0.2,三次鉴定工作人员180天,营养护理90天,90天保险可赔偿。

2020-03-03 09:3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领取了保险金后,仍有权向侵害人要求全部赔偿。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它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 你好!各地法院对“三期”鉴定结果的态度不一,有的法院会认可,有的法院不予认可,也有的部分认可。第二,纠其原因而言,主要问题出在“三期”鉴定的依据,目前还没有任何关于“三期”鉴定的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据。
    这本身是不合理的,我们也希望能够出台相关国家或部门规范。第三,一般而言,只要是合理范围内的,法院都会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