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们厨房两份炒菜,一份没做,还没找人,一直在做自己的工作,辞职也没批准,请问薪水怎么算谢谢

其它
2020-03-03 10:1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的话,工伤期间的工资照发,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等须由公司出。
      另外有三笔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如果工伤有伤残等级(需要劳动局评定),那离职的时候,可以得到这三笔补助金,如果没有伤残等级,那就没有了。
  • 【工伤医疗期】《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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