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从别人那里借的钱一直还不了,最后把没有房地产证明书的房子还价。 我弥补差额卖给我,亲自写了买卖合同。 但是几个月后,法院通知我裁定房子。 我该怎么办?

2020-03-03 10:4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房主及所有法定继承人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老房子动迁协议、房主出资证明、村委证明等到公证部门申请办理一份公证协议(遗嘱),说明所有事项,公证部门需要调查记录,之后出具公证书(在公证书内说明你的想法)即可。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 租住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租房合同是否有效,应从取得房产证的原因进行类型化对比。如果因为 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手续 或 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 而不能取得房产证的,由于该类房屋违反国家关于建筑、规划等方面法律规定,属于违法建筑,法律不予保护,出租该类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则违法建筑的违法性消除,原以违法建筑签订的租赁合同效力在不存在其他无效的情形下,应认定有效。
  • 当出现土地纠纷时,有如下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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