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就是我妈和丈夫生的,我哥把亲生父亲的房地产都卖完了,之后与我父母衣食住行在一起,没有我爸爸一个户口簿上,他有继承权吗?

2020-03-03 13:25: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如果是婚前一方的房产,住房就是登记人个人合法拥有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如果房产登记人配偶去世,这房子不能办理继承,因为住房产权和死者没有关系。
      如果死者为房产证登记人,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就需要依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这房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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