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问题是:我的爸爸在1973年娶了后妈,后妈在2004已过世,我的爸爸在2014年过世,2019年,我爸爸的房屋动迁,后妈的子女有木有支配权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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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是指
继承人依法取得
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
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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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
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
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
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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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第
(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应当在
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同时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
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该《意见》第50条还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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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