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2015年往山东省泗水发了两辆车货,借款一直托欠,上年去要过一次仅仅打过张借条,近几天去要還是托着不肯给,走司法程序繁杂吗?我必须出示些哪些原材料?感谢

2020-03-03 15:2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也可以申请支付令。如果对方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之内不提出异议也不执行的,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对方对支付令提出异议,您可以到法院起诉。
    如果您与对方的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话,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债务人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债权人按期还款。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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