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2012年的首付款,2015年结婚,仅在2016年注册,现在我们离婚的房子不是共有的财产。

离婚
2020-03-03 16:0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手续怎样办理?

    一、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除提供前边所说的3项证件外,还应当提供有效的件(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不准许委托亲友、父母、兄妹、律师和其他人代理进行申请结婚登记。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3、身份证
    4、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 1、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于婚前取得房产证;
    2、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于婚前取得房产证并还清全部贷款;
    3、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结婚前还清全部贷款,结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以上三种情况是无可争议的夫妻一方个人房产,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结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另一半的名字,视为对另一半的赠与,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名字并不代表离婚时可以分得房产的二分之一,这种情况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来分割。
  • 房产买卖、抵押、分割、交换、赠予等房产登记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  房产登记须提交的资料:  
    1、房屋产权移交凭证及交易权属登记申请表  
    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3、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原件  
    4、购房发票办证联  
    5、维修基金专用收据原件  
    6、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  
    7、期房抵押证明原件(有抵押贷款的提交)  
    8、换发他项权证申请书原件(有抵押贷款的提交)  
    9、换发他项权证委托书原件(有抵押贷款的提交)  
    10、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非本市户口购房者提交)  
    11、契税减免申报表原件(有减免的客户提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