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间没有房地产证明书,现在拆除。 我该怎么办?

2020-03-03 18:36: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需注意以下事项:
    1、委托事项要明确
    2、委托人应注意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对授权范围予以明确约定
    3、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委托代理行为的具体期限
    4、委托事项应当合法
    5、如果委托人允许代理人转委托处理委托事务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予以约定
  • 依照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10)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11)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1、房产证上直接写子女的名字,意味着房子已经属于子女所有,无需再办理赠与手续。
    2、如果房产证上是父母的房子,则需要办理如下的赠与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合同(详见《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2)办理赠与公证(需要父母和孩子共同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3)凭赠与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按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4)到新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否则,即使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也并不等于赠与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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