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在金融机构抵押贷了840万,用的房屋及贷款担保人贷的,如今还不了,金融机构把房屋及贷款担保人的房屋卖了,还差二百多万,可是金融机构把关键的人刑事拘留了,不清楚给该怎么办,会判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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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是指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人。
政府一般情况下不能担保,《担保法》第八条规定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担保权人是债权人,担保人是担保权人的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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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担保涉及很多问题,要看实际情况来定,举个例子作为贷款人的担保人,在贷款人不能清偿到期本息时,借款人可以向你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也就是说,法院可以把你账户内的钱在判决生效后先行划拨给借款人,你则可以另行向贷款人主张要求偿还。
因为担保是要承担责任的。一些贷款人为了让担保人承担更为完全的责任,会要求夫妻双方都签字的。但是,你在担保签字时尽管是你一个人签字,仍不能免除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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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银行贷款的行为,有工作有社保,是否需要他人进行担保,当事人可以自行与银行协商确定。 另外,如果银行要求需要担保人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寻找担保人进行担保。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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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