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张平安的信用卡,借款三万元,一年多没还清啊。 我一直在想,可是不能马上出那么多钱。 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你要进监狱吗?

银行
2020-03-03 21:37: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你未能在银行给你规定的最后还款日将应还款额(或最低还款额)存入信用卡,银行会算你为逾期,一般每个银行每年都会给一两次宽限,如果你本年没有其他逾期记录,此次记录将不会被银行视为逾期。如果在本年超出宽限次数将会被记录逾期,所有银行的逾期记录都是共享的,所以如果你在一个银行连续有逾期的话也别指望别的银行会给你信用卡用了。
      逾期记录也与你的将来发展紧密相连,银行将限制你所有向银行的贷款服务,例如:房贷、车贷、个人贷款等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