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爸爸他们家有三个男人和三个女人,都结婚了,老家的土地一次也没分过,老人也死了,我爸爸的户口也快变成镇上的户口了,老家的土地被征用,补钱,我爸爸有权得到自己的部分吗?

2020-03-04 01:3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人去世后若没有立遗嘱,则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老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老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 土地被征收,需要支付; 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其附属设施补偿费、劳力安置费。目前国家政策性要求,被征地农民要纳入社保范围,湖南大部分地区也已经执行改政策。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级市补偿安置标准及方案有所区别。
    征收土地必须公布补偿安置方案,若没有公布可以要求政府公布。
  • 如果是承包期内,农村户籍变成城镇户口的,原则上应保留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其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可以依法进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农户自愿申请交回承包地的,已进城落户并退出承包土地的,或者农民进城落户后已按相关规定退出承包土地并领取了经济补偿的,不再列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范围,不再进行农村土地确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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