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2年002年去世,为了给我丈夫一个遗嘱,一个60米的房地产,B名,10万现金给B,我们在2001年结婚是从婚姻继承的。

2020-03-04 04:0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转继承财产分割:在转继承情况下,因为转移的是被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因此,被转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取得的仅是被转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的权利,而不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所以,应由被转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并不因被转继承人和转继承人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而发生所有权的共有关系,即不能将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作为其已取得所有权的财产而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并按析产认定其中一半属配偶另一方,另一半是本人遗产而按法定继承处理。其继承份额是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而进行分割的,转继承的客体是继承权,不是遗产,因而不存在分割共有财产的问题;
  • 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夫妻的共同房产一定要如何分配,通常情况下如果房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则夫妻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达成合意直接依照协议分配即可,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根绝我国详细的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 对于在婚后由父母指定自己继承的遗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