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家企业后来被法院拍卖,后来他们又注册了公司,他们以货币行情出资,不是固定资产,现在法院再次拍卖这家企业,合理吗?

资产拍卖
2020-03-04 07:4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法所称的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6.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 1、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拍卖优先于变卖。《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2、拍卖必须通过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并且有评估价。
    3、拍卖要先期公告。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 企业可以根据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文书,做资产处理和税前扣除折旧及摊销。
    一、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
    二、对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征收营业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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