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婚快一年了,当时彩礼钱13万,他家嫁妆4万,屋子里的物品全是我们家买的,钱都会她家,小孩也快一个月了,她妈就想我们一起离异,总来闹,她也立在她妈那里說話,老与我吵,因为我受不了,想离异,彩礼钱和小孩如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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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彩礼钱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可以返还男方,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本案中,双方已经结婚三年,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彩礼钱在结婚后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性质成为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可以协商分割也可以通过离婚诉讼要求法院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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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在判决孩子归谁
抚养的问题上一般遵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即从夫妻双方的经济实力、受教育程度、有无不良嗜好等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2、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般在怀孕期间是不允许判决离婚的(除非女方坚持提出),而且腹中之子按照我国法律还不能算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故无评价其抚养权的前提。即便怀孕期间离婚了,亦可抚养方依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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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
(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妇女,不但可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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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