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与我丈夫离异,他不愿意、并且人们有一个小孩子、我和他在一起很多年了、我认为他一件事不太好,我想要尽早和他离异,他不愿意,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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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和
诉讼离婚。你们协议离婚不成,您可以到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依您所说的情况,你们属于法律规定中“婚前缺乏了解,草率
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感情破裂情形。 离婚还涉及对你们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
子女抚养问题。
对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要求平均分割。子女抚养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双方可以协议随父方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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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想
离婚,若有证据证明配偶构成重婚罪或与他人他同居的,法院应当予以判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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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由于双方属于同居关系,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当事人对自己生活方式的选择。所以双方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其次,如果双方分手时,涉及共同财产或者孩子
抚养权的问题,可以到法院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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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